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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法“童”行 护“未”成长——河津市人民法院开展“防拐卖防性侵”主题宣传进校园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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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布时间:2023-06-05 11:14:46 打印 字号: | |

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

是中华民族的希望

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

河津法院联合市教育局、市公安局

市检察院、市卫健委、市妇联

来到河津市第二小学

为全体在校学生带来一场

通俗易懂充满趣味的

“防拐卖防性侵”主题宣传教育活动


刑事审判庭李阳琴法官首先向孩子们致以节日的祝福,祝愿他们茁壮健康成长。随后,她结合儿童喜闻乐见的漫画法制宣传册,带领同学们了解拐卖、强奸、猥亵儿童等相关法律知识,同时结合典型案例,以案释法,向同学们讲解该类犯罪给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的伤害,以及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。进而引导同学们学习预防拐骗、预防性侵的小常识,鼓励同学们勇于向犯罪说不,学会在遇到危险时机智脱身。

同学们认真聆听,积极参与互动,纷纷表示学习到许多预防手段和相关知识,收获满满。现场气氛热烈,掌声阵阵,法制宣传活动在潜移默化间给同学们的内心播撒下法治的种子。

李阳琴法官表示,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,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,也是人民法院、人民法官乃至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,需要我们共同呵护。市法院将坚持送法进校园活动常态化,法治护航同学们的健康成长!

普法小课堂

一、防拐篇

1.外出时,不要让孩子脱离家长的视线范围,也不要将孩子托陌生人看管。

2.教会孩子背诵家庭成员姓名、电话号码等家庭信息,对孩子进行防拐教育,使其掌握防拐技能,以防被拐。

3.告诉孩子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不要私自走出校园。

4.在社交媒体上要注意保护孩子的隐私,不随意透漏孩子的关键信息。

5.教育孩子不要接受陌生人给的食物、玩具等物品,不向陌生人透露任何家庭情况。

6.教会孩子辨认警察、军人等着制服的人员,在外与父母走散,务必第一时间找警察求助。

二、防性侵篇

l.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,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。

2.保护自己身体的权利,凡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,不许别人碰。

3.任何人的任何行为,只要让你感到痛或不舒服,就立刻反抗,即使是老师或其他有权势的人,也要敢于说“不”。

4.外出要注意周围环境,不要和陌生人搭腔,如有人盯梢或纠缠,尽快向人多处靠近,必要时呼救。

5.外出要随时与家长联系,未得到家长许可,不可在别人家夜宿。

6.应该避免单独和陌生人在家里或者宁静、封闭的环境中会面,尤其是到陌生人家中。

7.不随便食用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品。

8.小秘密要告诉妈妈,也不要替坏人保守秘密。遇到威胁,不要害怕,要第一时间告诉家人。

9.遇到坏人,可以不讲真话,机智应对,寻找机会脱离险境。

10.慎重交友,不和有不良嗜好、犯罪经历的人来往,以免误入歧途,上当受骗。


 
责任编辑:河津法院